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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维案例纪实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给政府栽21万株树垫资2000多万,被逼写承诺书只拿到380万,拖欠的工程款还能要回来吗

2026-10-22北京宸维律师事务所

先给结论:给政府干工程被拖欠工程款,能告,而且能赢。即便被逼写过「钱结清、不再闹」的承诺书,只要承诺金额与应付款相差悬殊,法院可以认定它不体现平等自愿,不予采纳。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晋民终767号民事判决终审维持了一审结果:某县人民政府和三个乡镇政府共同向某园林绿化公司支付绿化工程款13500152.22元,并从2015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这笔账的起因,是21万株竹柳和拖了五年的验收。遇上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办、找哪类律师管用,这个案子把规则讲得很透。

2013年3月,某县决定在大运高速、208国道等地段搞生态绿化,引进美国竹柳。当月25日、26日,某园林绿化公司分别与三个乡镇政府签订三份《生态绿化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书》,县政府内设的农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作为监督方签章:竹柳每株138元,苗木要一级苗、「两证一签」;验收分四次,栽种后当年两次、次年秋季验保存率85%以上、第三年秋季再验;付款按4:3:3,年底先付40%,次年达标再付30%,三年决算多退少补。合同里还埋了一句要害的话:这是县政府工程,资金由县财政拨付,政府没拨款的情况下,施工方不得向乡镇要款。园林公司自筹资金、高利借款垫资施工,自称垫了2000多万,2013年春、秋两季把树栽完。此后是漫长的等待:2014年4月20日,包括该公司在内的六家施工单位联合向县政府递交验收报告,县项目资金监控办公室于2014年5月至6月实地清点,出具审核说明:园林公司栽植竹柳210802株,成活率85%。账面上,这已经是达标可付款的数字。

钱没有来。直到2015年2月17日,县政府才通过三个乡镇政府付了122万元,而且直接付给农民工,是工资不是工程款。又过一年多,2016年8月林业局牵头联合验收,此时竹柳成活只剩27604棵。树为什么死成这样?园林公司说,垫资的钱大多是高利贷款,债主天天逼门,实在拿不出钱浇水养护;政府说,合同写明浇水管护是施工方的责任,管护不到位的损失自己扛。真正卡住园林公司脖子的是2017年1月19日的一纸承诺书:想拿钱,先承诺。公司给县林业局写下「按照县委常委会议决定,拨付2013年竹柳工程按验收成活率2589352元,了结此事,承诺决不上访闹事」。三天后的1月22日,县财政拨来258.88万元。算上此前的122万,五年时间,垫资2000多万的工程,到手380.88万元。

合同只写了4.4万株,实际栽了21万株,多出来的树政府能不认账吗?不能。官司打到法院,政府的第一个抗辩是:三份合同合计只约定44749株,多出来的16万多株是你擅自种的,不受合同约束,成活率也没达标,本来就不该付。这个抗辩被一份文件击穿:指挥部办公室2014年1号文件所附《任务分配表》,白纸黑字给该公司分配栽植任务217116株,与监控办清点的210802株基本一致。二审法院认定,《任务分配表》是政府文件的组成部分,应视为政府对工程量的实际变更,「擅自栽种80%」的说法与客观事实不符。做工程的人都该记住这条规则:施工过程中发包方下达的任务单、分配表、签证,都是工程量变更的证据,结算时按实际施工量算,不是按合同第一页那个数字算。

被欠款逼着写下的承诺书,是不是就得认?政府的第二个抗辩围绕「补活不补死」:县政府会议纪要定了调子,成活率70%以上按4:3:3付,70%以下按成本价付,而2016年验收成活只有27604棵,按比例早就不该付钱了。法院没有接受。三份合同约定的是质量加进度的付款方式,不是竣工验收后一次性结算;2014年监控办验收时成活率85%,符合次年保存率85%以上的付款条件,政府逾期不验收、逾期不付款,构成根本违约。至于那纸承诺书,两级法院态度一致:承诺是写给林业局的,林业局不是合同相对人;内容照搬「县委常委会议决定」,还带着「不上访闹事」的尾巴,体现不出平等自愿;应付款17308952.22元(210802株×138元×85%×70%),承诺只给2589352元,相差近七倍,不符合公平原则。一审(2018)晋06民初4号判决对该函效力不予认定,二审维持。被欠款逼着签字的老板们要分清一件事:自愿谈成的结算协议,签了就要认;明显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的「承诺书」,法律留了反悔的口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乘人之危致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合同没写逾期利息,拖欠五年的工程款还能要利息吗?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十七条规定,欠付工程款利息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法院判决以13500152.22元为基数,自2015年1月1日起算到判决生效之日,按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粗算又是几百万。也有没拿到的部分:园林公司主张最后30%的工程款,因后期成活率没有如期验收,2016年验收成活27604棵,无法确定第三年成活率,法院不予支持。这个教训很实在:验收节点对方不配合,要自己主动留证,发函催验、申请公证清点,都比干等着强。一审案件受理费196525元双方各担一半,二审受理费102801元由败诉的四家政府机关负担。顺带说一句,告政府不一定走行政诉讼:政府采购、工程承包这类合同,政府是以平等民事主体身份签的字,走的是民事官司。北京宸维律师事务所在建设工程与工程款纠纷领域办理过多起同类案件,经验是选对路径往往比争论对错更先决定结果;工程款拖欠超过一年的,建议尽早让专业律师介入固定证据、设计诉讼方案,别把活账拖成死账。

常见问题

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先固定合同、验收记录、付款凭证和催款记录,书面催告后仍不付款的,可以起诉主张工程款及利息。政府以平等主体身份签订的工程承包、采购合同属于民事纠纷,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可。本案施工方胜诉,县政府和三个乡镇政府被判共同支付13500152.22元工程款及利息。

被逼写下「了结此事」的承诺书,还能反悔继续要钱吗?

有机会。承诺是向非合同相对人出具、内容体现行政指令而非平等协商、承诺金额与应付款悬殊的,法院可认定其不体现自愿原则、不予采纳;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损害方还可依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请求撤销。本案258万元的承诺面对1730余万元应付款,两级法院均未认可其效力。

实际施工量超出合同约定数量,工程款按哪个结算?

有发包方任务分配文件、签证、验收记录的,按实际施工量结算。本案合同约定44749株,但政府文件分配任务217116株、官方清点实际栽植210802株,法院认定任务分配表构成工程量变更,按实际栽植株数和验收成活率计价。

工程款拖欠好几年,利息怎么算?

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现为LPR)从应付之日起计,依据是法释〔2004〕14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七条。本案利息自2015年1月1日起算至判决生效,拖欠时间越长利息越可观。

工程款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拖久了会不会过期?

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但持续催款、对方部分付款或承诺还款都会中断时效重新计算。本案工程2013年完工、2017年12月起诉,期间多次书面催要并获部分付款,时效未成为障碍。发现拖欠应尽早书面主张权利并留证。

本文依据(2018)晋06民初4号、(2018)晋民终767号民事判决书(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整理,园林公司与政府机关名称均作简写,个人姓名隐去。本案非北京宸维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刊发目的在于梳理政府工程款拖欠的结算规则与救济路径,供建设工程、行政交叉争议实务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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