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26)京0105刑初778号刑事判决:被告人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继续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法院认定的诈骗金额是89.15万元。这个数字背后,是一段持续了四年的「恋爱」,和11个被逐一戳穿的借钱理由。
事情起于2020年4月。被害人杨某经朋友介绍认识赵某,以结婚为目的交往,两个月后确定恋爱关系。从2020年5月第一笔借款开始,到2024年5月,赵某借钱的理由换了一轮又一轮:装修两人的婚房、奶奶生病住院、小姨办北京户口、帮小姨还钱和办离婚、弟弟住院、公司业务要打点领导、父亲的工厂要周转、自己在上海住院、交物业费、母亲的化妆店要补业绩。银行流水把这些理由一笔笔记了下来:以奶奶住院为由,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转账27万元;以打点领导为由,前后四年转账19.98万元;以办户口为由,2021年9月底一周内转了6.5万元;以小姨的事务为由,三个多月转了12.5万元;以在上海住院为由,2024年3月底到4月中旬不到一个月转了13.5万元。四年合计92.28万元,走的渠道包括银行转账66.7万元、微信21.33万元、支付宝4.25万元。
真相在2024年秋天被揭开。杨某从介绍人处得知,赵某早在2023年8月29日就与他人登记结婚,2024年5月4日已经生了孩子——也就是说,两人「恋爱」的后半程,赵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继续以谈婚论嫁的名义借钱。那些理由也全是编造的:奶奶没有住院,父亲否认有小姨办户口和离婚的事,弟弟没有结婚生子,所谓上海住院的时间段,她实际在北京的医院生孩子。钱的去向与理由更是毫不相干:约40万元投了影视项目,约70万元投进与人合伙的婚纱馆,其余用于还网贷和个人消费。她的银行账户收到杨某的63.26万元后,多数转进了基金理财账户。2024年9月28日,杨某报警。
案发之后,赵某一方做了一系列修复动作,这也是本案辩护的主线。第一,到案方式:2024年9月28日,赵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自首成立。第二,退赔:家属先退了45万元,2025年12月12日,赵某与丈夫同杨某签订还款协议书,确认全部损失922800元,剩余442800元承诺在2026年12月30日前付清。第三,谅解:12月13日,杨某出具了书面谅解书。第四,认罪认罚:2026年4月15日,赵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量刑修复的几张牌,一张不落。
庭审中还有一个重要的辩护动作:数额之辩。赵某当庭辩称,奶奶生病、父亲工厂经营、弟弟住院、交房租这几件事是真实存在的,以这些真实事由借的款项应当从诈骗数额中扣除。如果扣除成立,数额就可能从「特别巨大」的档上掉下来。法院没有采纳,理由有三:其一,赵某在侦查阶段曾明确供述这些理由均系编造,当庭翻供,前后矛盾;其二,她父亲的证言只说收到过女儿28至29万元用于工厂周转,只字未提奶奶生病用钱,父女说法对不上;其三,她给父母的转账与向杨某借款的时间、事由无法对应,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能证明那几件事真实发生。这个细节值得所有辩护人记住:数额扣除之辩能不能成立,不取决于当事人的口头辩解,而取决于有没有客观证据链支撑。供述反复一次,辩解的可信度就塌一半。
法院最终的量刑逻辑,把「从轻」与「减轻」的界限划得非常清楚。89.15万元,按照两高关于诈骗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一条,50万元以上即为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起点就是十年。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退赔、谅解、认罪认罚也都是从宽情节,但法院同时指出两点:赵某当庭对部分犯罪事实翻供,认罪态度不稳定,从宽幅度受限;更关键的是,她在已经结婚生子之后,仍然以恋爱结婚为名继续骗取钱款,主观恶性较大,不足以对其减轻处罚。不能减轻,就降不到十年以下;十年有期徒刑,已经是把从轻情节用足之后、贴着法定刑下限给出的结果。
复盘这个案子,能看出婚恋型诈骗辩护的三层门道。其一,定性几乎没有空间时,战场在量刑。自首的认定(电话通知到案加如实供述)、退赔的时点(一审宣判前越早越好)、谅解书的取得,每一项都是实打实的刑期,本案正是靠这一套组合才把刑期压到法定最低档。其二,「从轻」和「减轻」一字之差,隔着一道法定刑的门槛:从轻是在十年以上这个区间里往低了选,减轻是跨到十年以下。想过这道门,除了法定情节,还要看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评价——本案「婚后仍以恋爱为名行骗」这一笔,直接堵死了减轻的通道。其三,对借款型案件,辩护想走「部分是真实借款」的路,必须提前固定证据:借条、聊天记录、款项实际用途的凭证,一样都不能少;等到开庭再口头翻供,只会连累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
对普通人的提示同样直接。恋爱关系里的大额转账,司法实践从来不是只看「借」字,而是看对方拿钱时编了什么故事、钱实际去了哪里、有没有还款能力和还款行为。感情是真的,钱照样可能构成诈骗;反过来,一旦发现自己陷入类似关系,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第一时间固定保全,它们既是报案的证据,也是将来退赔谈判的筹码。而对已经被指控的一方,这个案子的教训是:修复动作要早、要实,辩解要有证据、要前后一致——法庭上最昂贵的,就是一句没有证据支撑的翻供。